为什么领取多的年金险不一定适合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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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在选取年金险时,每年领取金额的多少是评估一个产品是否值得购买最重要的维度之一。但正如诗言“横看成岭侧成峰”,年金险也具有多面性,不同时间发生的身故、资金紧张引发的退保等因素会影响保单利益。
同样,产品不同,在发生身故或退保时,保单利益也会有很大差异。
单一维度不能展现一个产品的全貌,更不能客观全面地进行不同产品间的对比分析。
同样都是年金险,如果两个产品形态差异很小,在选择上其实就很容易取舍,难就难在产品形态各有千秋,差异明显,在选择产品时很难对标。
基于以上原因,为方便深入分析,本文选取两个形态差异较大的年金产品,围绕回本时间、领取金额、保证领取、身故保障与现金价值5个维度,重点对比两产品在不同保单年度退保和身故情形下的保单总利益,全面评估不同年金产品在不同期间的保单总利益,我称之为“产品对比阶段分析法”,供大家在选择年金险时参考。
备注:案例以40岁女性客户,选择5年交,年交保费10万,累计交费50万,60周岁始领。
产品A-保证领取20年,60岁开始领取年金后身故金为0,客户85岁后保单现价为0,也就是退保退不出钱了,每年可领取45775元。
产品B-没有保证领取,60岁开始领取年金后身故金一直到终身,保单现价一直到终身,什么时候退保,都可以拿到对应的退保金,每年可领取27830元。
1)回本时间
就是买了保险几年后,如果退保,拿到的退保金大于或等于累计已交保险费所需要的时间。退保可以拿到多少钱,体现在保单上,就是每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具体金额是多少,关于现金价值,具体可参看现金价值表怎么看?IRR到底怎么算?
现价超过已交保费,则代表保单回本。回本时间越短,保单流动性相对更强。
产品A在第14年末对应现价为506577元,此时刚回本,而产品B在保单第8年末现价超过累计已交保费,回本时间更快。如果客户预计在投保10年内有大额资金支出,则B产品更优!
2)领取金额
A每年可领取45775元,B每年可领取27830元,如果客户注重每年领取至终身,没有中途退保的计划,那么选A一定没错。
3)保证领取
保证领取仅适用开始领取年金之后的情形,若年金领取前身故,那么直接按照对应的身故保险金进行赔付,之后保单终止。
保单设定保证领取期间主要是打消客户若在领取年金后不久身故从而导致【已领取年金+身故保险金】小于累计已交保费的顾虑。A产品保证领取20年,领取915500(45775*20)元,很好解决了这一问题。
但有保证领取的A产品一定比没有保证领取的B产品更好吗?
不一定。关键要看在被保人身故时,两个产品在【已领取年金+身故保险金】、【已领取年金+现价】和【保证领取年金】三者谁最大,最大者代表了客户能够得到的最大化利益。
还是上面案例,分阶段来看:
a.被保人第21-24个保单年度内身故,因为A产品可保证领取915500元,而B最多只能领取909630元,【保证领取年金】最大,A产品更优;
被保人25-39个保单年度内身故,对于A产品,保证领取915500元。但如果在30-39个保单年度内身故,A产品退保现价大于保证领取期间内尚未给付的养老金,【已领取年金+现价】>【保证领取年金】,投保人直接退保(前提是投、被保人不为同一人)比领取剩余年金更合适。
在39个保单年度【已领取年金+现价】最大值为115.64万,远远大于保证领取的91.55万。
b.再来看B产品,同样是被保人25-39个保单年度内身故,【已领取年金+身故保险金】始终大于A产品的【保证领取年金】91.55万元,在第39个保单年度末,B产品【已领取年金+身故保险金】达到最大值125.48万元,完胜A产品的保证领取功能。
4)身故保障
领取高尤其是保证领取产品,往往在年金开始领取之后身故保险金降为0,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身故责任,客户只能退保领取现金价值或者领走保证领取期间内保险公司未给付的剩余年金。
而像B这种领取较低产品,往往身故责任一直到终身。
为什么这样设计?原因很简单,高领取或保证领取其实是更早地拿走了保单中的部分价值,领的越多,保单价值消耗越快,身故保险金也就越少。
从案例中两产品身故保险金来看:
第8-20年度(年金开始领取前),B产品更优;
第21-24个保单年度,因为有保证领取功能,A产品总利益(保证领取年金91.55万)更优;
第25-54个保单年度,B产品总利益(已领取年金+身故保险金)更优;
第55个保单年度之后,因领取更高,A产品总利益(已领取年金+身故保险金)更优。
5)现金价值
简称“现价”,通俗理解就是退保可以一次性拿到的钱。现价是保单的基础,现价的高低设定直接决定了保单的回本时间长短,又与身故保险金的高低相联系,年金险没有了现价意味退保无法拿到一分钱。
保单是否一直有现价不重要,关键是看不同产品在不同年度保单总利益(已领取年金+现价)哪个更大。从保单回本之后的年度(不回本退保有损失)看:
第8-54个保单年度,B产品退保时的总利益均大于A产品,如果客户有在期间内退保的考虑,选择B更优;
第55个保单年度之后,因领取高,A产品总利益(已领取年金+现价)更优。
总结:
两产品在不同保单年度对应的退保和身故情形下的保单总利益各有优劣,A产品年金领取更多,但在持有保单55年后,才开始凸显其绝对优势,如果不能或不想持有保单满55年,那么领取较低的B产品相对更优。
年金领取多,不能说明它一定就是合适的产品。用已领年金结合不同年度的现价和身故保险金来看保单总利益,可以直观了解不同年度的保单总利益是多少,更具实用性。
按此方法,通过对比不同产品,并与自身保单持有计划相匹配,可能会更高效、精准地找到适合自己的年金产品!
THE END
我是大胜,211院校经济学硕士,中级经济师,深耕人身保险10年,了解市场产品,熟悉但不使用各类销售套路,始终相信真诚、专业胜于一切。致力于终身从业,长期服务,希望通过自身努力让更多人选对保险不踩坑!
如果你有保险相关问题,或不确定是不是被“套路”了,欢迎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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