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待遇有哪些?违规领取会怎样?来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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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工伤的社保待遇主要项目有哪些?
● 1-4级工伤职工根据伤残等级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上述待遇中,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也属于定期待遇。)
主要指领取定期待遇的人员,在发生死亡、在押服刑等情况下,丧失了资格条件,便不能再领取相应的社保待遇。
比如说,正在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死亡后,从死亡次月起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养老金。
主要包括跨险种、跨地区的定期待遇不能重复领取,比如不能在两个及以上的省市分别领取基本养老金,当然也不能跨险种、跨地区重复领取丧葬费、抚恤金等。
01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03
相关行为同样也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大家一定要严守安全底线,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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