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按医院的规定办手术就好


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如果急诊抢救,允许医生在完成抢救后的6个小时内补记病历,而一般住院病人的入院记录,医生可以在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


普通复印病历指的是客观部分,如首页、化验检查结果、体温等等。主观部分病程记录是不能复印的。只有法院要病历的时候才能全部复印,也必须全部复印,主观部分。


《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客观病历资料。《条例》还规定,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


检查报告可以复印的,其它的不可以!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下称《病历规定》)实施后,病人可以向医疗机构申请复印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


其中能复印的只有手术与麻醉记录单,而病程记录是不能复印的。 以下摘自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


来源 作者可以复印病程记录,也可以公证,其法律依据是《条例》第l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


病历复印只能是复印客观的东西,不能复印主观的东西,病程记录中有医生对病情的分析,属于主观部分,因而不能复印,只能复印首页、各种检查单据及结果、首次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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