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说,妈,您跟我爸的爱情感动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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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和少爷从来都不看我写的公众号,他们一致的意见是“写那玩意儿有什么意思?”
白天不懂夜的黑,男人不能理解女人的小心思。我在搜狐博客写了十年,后来去了新浪,直到博客不可避免的消失。
再后来建了公众号,可以说这么多年,写字几乎成了一种习惯。开始可能觉得没什么,但是年深日久的记录,你就能发现其中的乐趣。
日子一天天的过,很多事情不记录下来很快就忘了,就像有人拿着一个黑板擦在你身后,把你经历过的痕迹消失的无影无踪。
用文字记录下每天的点滴小事,属于我的回忆就没人能够抢得走,这就是记录的神奇,感谢发明了文字的老祖宗们。
昨天少爷翻看我的公众号,先挑着跟自己有关系的看了一篇,然后就开始给我挑毛病。他发给我我们俩一起去看《长安三万里》的文章问我:“您不觉得这话写的有毛病吗?”
一开始我没看出毛病在哪儿?经他一解释才明白,我说他喜欢杜甫,我喜欢李白,他喜欢长诗,我喜欢短句。
可我举的例子没有一首杜甫的诗,全都是李白的,所以少爷才说我写的站不住脚,他说哪怕举《秋风为茅屋所破歌》也行啊。
我发现他挑的毛病很有道理,不过这也变相说明我确实喜欢李白!对杜甫的诗不那么感冒。???



有吐槽当然也有肯定,少爷问我《王不见王》这个题目是怎么想到的?我对他说:“我知道这个成语很正常吧!”他说:“我很喜欢这个题目,我看过一本小说也叫王不见王!”
这小子可能是找到了阅读的乐趣,后来估计是又看了几篇。因为他突然跟我说:“妈,还别说,我看您公众号还真是被您和我爸的爱情感动了。”
一听这话我这个兴奋啊,手里的美食都不香了。赶紧趁热打铁的问他:“说说说说,具体哪儿感动了?”
少爷说:“就是我爸新年凌晨12点给您发信息那个!”行啊,小子你有眼光啊!
我意犹未尽的又问他:“还有吗?还有吗?”他说:“还有就是你们俩因为没有手机而错过的那个也挺浪漫!”
哎呀,孺子可教,青出于蓝胜于蓝,你比你爹可强多了,你这是天生随了我,而不是像你爹一样被我改造的像了我啊!???
于是我对少爷说:“你也觉得浪漫吧,所以将来你交了女朋友,一定得会来事儿,女孩都喜欢这种小浪漫。”
此时他爹听不下去了,在旁边怼我说:“你瞎指挥什么?华而不实!竟教这些没用的!”
我回怼他说:“你这人还真有意思啊,这是你人生在表达浪漫方面,难得的高光时刻,并且都得到了你儿子的亲口认证了,结果你自己给否定了!人家都往自己脸上贴金,你非得自己往下扒皮啊!”
刘先生笑喷了说:“滚蛋!”
搞对象这事儿吧,其实是无师自通的,很少见有人不会谈恋爱的。刘先生年轻时在我面前那也是很有表现欲的,还是那句话“好猎手往往以猎物的形式出现”,让你不知不觉的入局,搞不清到底是东风压倒了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了东风。
昨天我同学回了老家,一草一木感慨颇多,于是开启朋友圈刷屏模式。她其中一条感慨让我也颇为感慨,她说:“谁家的村头还没有一座小石桥啊!”
有啊,当然有了,我们村口也有一座小石桥。那一年我跟刘先生遛弯儿至此,他忽然问我:“咱俩什么时候结婚啊?”
刘先生谈恋爱推进的速度极快,各个环节转换自如绝不拖泥带水,因此他求婚的想法我完全没有想到。
我故意矫情了一下说:“你看看周围这破环境,石头子儿路羊粪蛋儿,你再看看我这打扮,家居服趿拉板儿灰头又土脸儿,这儿真的适合求婚吗?”
刘先生说:“那你想怎样?”我说:“即便没有电视剧里浪漫的求婚场面,没有钻戒鲜花,你好歹也得给我跪下吧!”
刘先生环顾一下四周来来往往的行人和地下有些硌脚的路面问:“你确定在这儿跪?”我说:“对啊,确定,谁让你确定在这儿求婚呢!”
刘先生说:“你要不怕丢脸我可真跪了!”说罢作势要弯腰,我一把拉住说:“别,我怕丢脸!我怕回头我都进不了村了!”
那时候到底还是年轻啊,要搁现在我一定不会拉那一把,因为以刘先生那死要面子的性格,他就不可能真的跪在我们家村口的那座小桥上!我就应该看看他跪不下去的时候如何收场!
刘先生是个好猎手啊,这一招玩儿的好啊!这一招儿叫什么名字我想了半天没想好!这算是三十六计的哪一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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