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组织理论的发展与我国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各行业头部企业正在积极构建创新型的组织结构,其中热度最高的要数矩阵式组织,很多建筑企业也把构建矩阵式组织作为企业转型升级的目标。

但无论是从管理理论的角度还是从企业管理实践的角度来看,对于绝大多数建筑企业而言,矩阵式组织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矩阵式组织的核心:客户与产品的分离

到底什么是矩阵式组织?我们先看一个案例。A 公司是家产品型企业,之前有两个产品—产品 1 和产品 2 。同时,公司的业务遍布多个省份,每个区域都有大区经理,每个大区经理下面有很多销售员,负责本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

△ 矩阵式组织示意图

随着公司的发展,产品部门在原有两个产品的基础上,研发了新产品,并敦促每个区域积极推广。但因为两个旧产品的客户群非常稳定,市场推广难度低,而新产品的营销成本很高,所以每个大区经理没有意愿推广新产品。在传统的组织架构下,销售员归其所在区域的大区经理管辖。因此即使新产品的提成高,甚至总部产品部门派了技术人员到区域进行指导,受限于领导压力,新产品的推广也不见起色。

而矩阵式的组织结构,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在矩阵式组织中,销售员小李不仅受到大区经理1的管理,也受到产品部门领导的管理,即 “一仆二主” ,两个领导对小李都有管理权与考核权。都是领导,小李谁都不敢得罪,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兼顾新老产品的销售。

建立矩阵式组织的目的,是为了兼顾不同管理目标。在案例中,大区经理有自己的管理目标,即降低营销成本,增加销售业绩,所以他只愿推广旧产品。而产品部门的管理目标是使新产品落地,所以双方的目标是矛盾的。建立矩阵式组织,便可让这两个目标得到权衡与兼顾。

矩阵式组织起源于欧美,如微软的 “Saratoga” 计划,就是矩阵式组织变革的典范。

一直以来,微软在全球范围内是区域公司模式。但为了对客户提供一体化服务,微软在区域公司之外,又成立了医疗事业部、金融事业部等各类行业事业部,旨在为特定行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但这里面就存在着利益矛盾,以上海中心为例。上海是国际金融中心,为了做高业绩,上海中心的负责人就让所有业务人员去做金融客户,罔顾总部的医疗战略。成立了医疗事业部后,微软采用了 “重垂直、轻水平” 的思路。上海所有负责医疗客户的员工,业务方面直接向医疗事业部汇报,行政方面向上海中心汇报。业绩分别记入上海中心和医疗事业部,这样上海中心对医疗员工就有了赋能的动力。

建筑企业的商业模式并不适合矩阵式组织

通过以上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矩阵式组织是一种 “平衡型组织” ,它可以弥合直线职能制在横向协同上的不足,也可以击穿事业部制在纵向管理上的壁垒,从而实现垂直管理获得专业性、水平管理获得规模性的目的。

虽然矩阵式组织有着诸多优点,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先进性,但却不适用于建筑企业。因为 “一仆二主” 的前提,是区域条线与产品条线有着同样的话语权,同样话语权的前提,是客户与产品的分离而建筑企业的产品跟客户是绑定的、是定制的。所以矩阵式组织更适用于产品型公司,对项目型公司并不友好。

在建筑企业中,虽然也存在着区域公司与专业公司的协同,但用于履约的项目部,或归属区域公司,或归属专业公司。虽然在市场营销、项目履约阶段存在一定的协同配合,或者干脆是总分包的业务关系,但并不是 “一仆二主” 的矩阵式模式。区域公司与专业公司对项目部并不具有同样的管理权力,目前在行业内,也鲜有真正的矩阵型组织,更多的只是套用概念。

有的人将总部部门的垂直化管理也视作为矩阵式组织,这其实也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因为在任何形态的组织中,无论是直线职能制还是事业部制,总部部门对下级单位都存在职能管理的关系。如总部工程部、技术部、安全部对项目履约的管理,商务部对项目成本的管理等。但项目部的员工,其直接领导一定是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这些项目领导,总部部门的管理更多是一种宏观层面的监督,并不存在作业层面的直接管理关系。

除此之外,矩阵式组织或许并不适合建筑行业的文化特质。与欧美企业的 “螺丝钉” 文化不同,中国企业讲究地盘文化,特别看重 “哪儿是谁的权力范围,谁是谁的人” 等这些软性因素。二者并无优劣之分,只是背后的管理逻辑存在差异。西方人更重视规则,而中国人更兼顾情面,面对利益与权利边界问题,不愿撕破脸,讲究点到为止、自己揣摩。这些文化因素,就为中国企业推行矩阵式组织模式带来了天然阻力。

同时,矩阵式组织的最大优势是灵活,这就对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要求极高;且 “二主” 对同一个下属最有效的管理手段是考核,所以企业必须极力推崇绩效文化。这就是为什么在国内的企业中,只有华为才是矩阵式管理的集大成者。而建筑企业重视权威、讲究服从,缺乏高科技企业灵活多变、重视平权与绩效为王的极客基因。因此,对于绝大多数的建筑企业,矩阵式的组织模式并不是努力的方向。

一些 “泛矩阵式” 模式的可行性尝试

虽然标准的矩阵式组织在建筑企业很难推行,但矩阵组织的管理思维却值得借鉴与尝试。矩阵式组织的核心功能是 “弥合” ,弥合不同管理目标之间的割裂,而在建筑企业中,“割裂” 却又无处不在。

从客户的视角看,项目的每个阶段都是割裂的。在客户眼里,前期招标时对接的是市场人员,签订合同时对接的是商务人员,项目进度问题找生产经理,图纸需要变更时找项目总工,来结算的是另一批人,维保时需要对接的人又不一样了,每个环节的负责人都可以通过声称 “不了解情况” 而相互推诿… 这种感觉就像一位顾客去饭店吃饭,需要盘子的时候找管理餐具的大姐,每道菜自己都要去找不同的厨师,结账时又去找饭店的会计。

所以,未来建筑企业很可能会诞生 “交付经理” 这样的岗位,这个岗位类似于互联网公司的产品经理,但能力要求又高于产品经理;也类似于建筑师负责制中的 “建筑师” ,但责任范围却又大于建筑师。每位交付经理都会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站在客户的角度对项目负责,项目的所有问题,客户都可以通过对接交付经理来得到妥善解决。而交付经理对于项目的各个环节,也存在相应的管理权限。

从项目全过程的生产视角看,各环节也是割裂的。为应对此情况,很多头部企业成立了 “EPC 管理中心” ,承担公司范围内所有 EPC 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功能。EPC 管理中心通常会配备完整的职能,市场营销、商务成本、技术质量等。所以,EPC 管理中心的定位,应该区别于总部的其他职能部门。与总部商务部、技术部等部门相比,EPC 管理中心应更深入地参与到项目的作业管理层面,与项目部所在的子分公司具备权重相似的管理权限。否则,中心的职能便与总部其他部门没有了本质的区别,功能也不会得到充分地发挥。

小结: 矩阵式组织在建筑企业不好用,但矩阵式思想却可以借鉴

建立矩阵式组织的目的,是为了兼顾不同管理目标。它可以弥合直线职能制的在横向协同上的不足,也可以击穿事业部制在纵向管理上的壁垒,从而实现垂直管理获得专业性、水平管理获得规模性的目的。

在建筑企业中,由于产品与客户的高度绑定、特有的文化特质等因素,对于绝大多数的建筑企业,标准的矩阵式组织并不适用。但在建筑企业的管理实践中,很多矩阵式的管理思想可以借鉴,如设立 “交付经理” 岗位,成立 EPC 管理中心等。

思考: 您所在的企业是否存在 “割裂” 的现象?能否借鉴矩阵式组织的管理思想加以改善?欢迎与我们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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