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朔:我为什么这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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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出本书认定这人不甘寂寞,不守本分;名人说两句闲话就认定这人是装孙子,没话找话;媒体报道某人某事就说是炒作;导演拍部片子,卖钱了是傻子,不卖钱还是傻子。
说来说去,就是不相信这人目的就是他正在干的这件事,一定要去打探、猜他后面的真正动机。其实自己想象力也有限,猜来猜去,无非是“名利”二字,某人想钱想疯了,某人想出名想疯了,得出这个结论,自己也踏实了,觉得把人家看穿了,进而把纷纭世相也看破了,如同小孩子问人吃的饭都到哪里去了,一定要追到厕所,追到粪坑,欣开粪井盖子看到鸡鸭鱼肉化作一池粪便,才算满足了求知欲。
有人问过我,你为什么这么苦大仇深?谁怎么你了?小时候遭了什么罪,为什么对一切都透出这么一股狠劲儿?
还真问住我了。我确实是没饿过肚子,没挨过暴打,想干嘛干嘛,一辈子净占便宜了,按一报还一报的古义,我应该感恩,施舍,到处说拜年话,见谁都笑眯眯,为来世垫砖铺路,当大善人才对。
想来想去是本性,本能,本人的德性。我是人,追名逐利的人,因而所有人都是追名逐利的人,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逻辑。我发现自己不是一个好人,而且被再三证明,于是十分失意地接受了现实。这时能多少对自己有些抚慰,不至于因此不爱活了的唯一有效的方法是将同一逻辑逆推:所有人都不是好人,我是人,所以我只能不是好人。这么想显得事情有商量,一切都先天的,与人格品质无关的,不是不想当好人,是当不成,甚至可以把这归为人性,这样才算全乎人儿,好人才没人性呢!
实际上是自己先预备了答案,再去套所有人,非要列出和自己答案相等的算式,否定别人就是肯定自己,不说自己比别人优越吧,起码不比别人更坏——千万别有例外。
这么想惯了,好好的便眼露凶光,谁也没招你谁也没惹你就觉得已经被人严重对不起了。
这听上去像自我批评,准备改,不,我不是这意思,我坚持自己的观点:没一个好东西,怎么想别人也不过分。
所有自夸的、自以为正确的、在外招摇的,都是暗中夹带自己私利的,必须有人出来给他们添点恶心,别让他们觉得有一手遮天的好事,占多大方便宜现多大眼,这不是洒狗血,是行使自然规律。
应该立法,取消所有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隐私权,造成一种共识:公众人物,即是供公众嚼舌头的人物。这样,就剩下无耻之徒了,起码可以少一些爱得了便宜卖乖的假正经。
我在北京的胡同区住了近十年,老实讲胡同可没给我留下什么美好的记忆。
1970年我家从西郊搬到东城朝内北小街仓南胡同5号。
那时我十岁。城里随处可见的赤贫现象令我感到触目惊心。在此之前,“城里”的概念对我前言就是“西单”“王府井”这样的商业街。
我家住的那一带俗称“朝阳门城根儿”。那一带的胡同大都是破破烂烂的房子,很少向世界标榜的那种规规矩矩的四合院。胡同里的居民衣衫褴褛,面带菜色。给我印象很深的是在副食店买肉的人群没有买两毛钱以上的,而且都要肥的。
我在东门仓小学上学时,每逢开学都是尴尬的日子。班里很多同学都交不起两块五的学杂费。
老师宣布没交学费的同学站起来,班里就会呼啦啦站起一片,个个面有愧色。坐在我前面的一个男生,是我们班班长,学习一般,表现积极。他父亲是个木匠,一个月挣三十五元钱,而他家七口人,平均每人月生活费只五元钱。当时北京所谓贫困线是人均每月十二元。我去过他家,一间屋半间炕,他妈怀里还奶着孩子,恶声恶气地骂人,整个一幅旧社会的生活写真。所以这位“班长”在班里威信扫地。
住在胡同里的同学家里大都生活困难,三代同堂,没有卫生设备,一个大杂院只有一个自来水龙头。房间里是泥地,铺红砖就算奢侈的了。
七十年代是暴雨倾盆的年代,北京城西高东低。每逢雨季,大雨便会泡塌一些房子,我上学路过这些倒了山墙的房子,看到墙的断面竟无一块整砖,都是半拉碎砖和泥砌的。1976年大地震北京塌了几万间房,百分之百是胡同里的房子。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有什么快乐可言?
胡同里天天打架、骂街。大姑娘小媳妇横立街头拍腿大骂,污言秽语滔滔不绝。赤膊小子玩交练拳,上学时书包里也装着菜刀,动辄板砖横飞,刀棍加身。
毫不夸张地说,那一带每条胡同的每座街门里都有服刑的半大小子。据说“朝阳门城根儿”解放前就是治安重点区,可说是有着“光荣传统”。很多同学从他爸爸起就是“顽主”,玩了几十年。一打架全家出动,当妈的在家烙饼、煮红皮鸡蛋。
这样的胡同大概也就在路过的洋人、悲天悯人的文化闲汉眼中有一种文化味道。天知道有几个北京人是打大宅门里出身的。咱别给世界一误会,好像咱北京人过去住得有多么讲究、多么趣味盎然。反正对我来说,满北京城的胡同都推平了我也不觉得可惜了的。
住一辈子监狱的人回忆监狱生活也少不了廉价温馨,你不能真觉得监狱生活是人过的日子。狱卒的回忆更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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